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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会在中山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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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至16日,全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会在中山市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青锋在会上提出,广东省应尽快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方性法规,这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力保障。16日上午,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会见了与会的国务院、省法制办领导。省法制办领导高度肯定了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

  青锋在会上表示,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行政体制必须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符合时代的要求。广东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着没有相关条例来规范,执法范围不够明确,管理部门不统一等的法制、体制问题。希望广东省尽快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针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出台《广东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与会的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揭阳以及中山9市,就各自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3年1月成立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万多宗,为维护中山良好市容环境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该市正在探索一套“有严有宽,宽严有度”、“有收有放,收放自如”、“有疏有堵、疏堵结合”的城管模式。

  省法制办主任李炳余认为,中山在城管体制、机制运作、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方面为全省创造了好的经验,走在全省前面,这些经验值得全省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学习。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