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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应时代要求需进一步“独善其身”
浏览次数:1025为切实提高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通商务、敢负责的项目经理队伍,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与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于2007年7月下旬在西安联合举办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D级)培训班。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建筑业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不断拓宽,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也进一步提高。项目经理作为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技术、经营、管理、商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职业经理人是对特许行业管理和改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人才市场发展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产生和成长的。对建筑业来说,项目经理实行的是责任制,重在执行和管理,他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岗位和责任主体。从这个角度讲,无论是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都不能替代职业经理人在企业和项目运作中所发挥的决策、经营和管理的全面责任。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是面向国际的一项重要的职业化制度建设,也是建筑企业立足当前,筹划未来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建设。因此,在职业化建设刚起步的今天,我国缺乏一支职业化的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显得紧迫而重要。2006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职业项目经理人的社会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