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我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粤建价函[2006]489号)的要求,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不再受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发资质证书申请资料。根据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自2007年4月1月起使用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证书作废。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