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海区建设局发出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区其他建设工程的基础及三层板以下的混凝土工程、各镇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并将逐步扩大预拌混凝土的使用范围。该通知的出台,将加快澄海区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的步伐,推进汕头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
市建设局对澄海区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其他各区建设局要加大力度,积极做好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散装办供稿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