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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拟加强城市绿线管理 工程项目须配套绿化用地
浏览次数:804从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获悉,《东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据介绍,城市绿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有绿地和规划的绿化用地。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こ鞘新痰亍⒎映鞘新滔吖芾淼囊逦?,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城市绿线划定工作纳入各规划阶段的强制性条文内容。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其中,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城改建绿化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城市苗圃地占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的2%以上;风景区绿地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3万平方米以上用地的住宅区,其绿地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
在道路绿地及两侧防护绿地控制方面,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宽度在40一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市域38条主要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应符合有关规定,退让范围内宜设置绿地。
《办法》指出,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拦河截溪,攀折、损毁植物,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或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行为,以及有损城市生态和景观的其他活动,并禁止以下侵占和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使用性质;擅自侵占城市绿线内土地;在城市绿线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破坏城市绿线内地形、地貌、水体和景物景观;擅自砍伐移植城市绿线内树木、破坏植被。违反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追究有关责任。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