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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烂尾地块处置工作始终坚持稳定优先、民生为重
浏览次数:988上世纪90年代,广州市房地产开发热遗留了一批房地产开发工程烂尾项目。据统计,全市共有此类烂尾地块141宗,涉及临迁家庭16165户、49062人;涉及开发企业拖欠的拆迁债务高达约53亿元。
烂尾地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一直得到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的“民心工程”。2004年,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全市烂尾地块处理领导小组,集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相关区法院和区政府的力量,创造性确定了司法拍卖、经济盘活和行政修复三种方式并举的解决方案,全力推进烂尾地块处置,加快解决141宗烂尾地块拆迁遗留问题。在整个处置工作中,广州市始终坚持把被拆迁户利益放在首位、民生为重的工作思路,以优先实现好和维护好被拆迁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采取各种利民、便民和惠民措施,充分彰显了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执政理念。
在确定烂尾地块司法拍卖所得分配受偿顺序时,为优先、充分保障被拆迁家庭的权益,广州市决定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放在烂尾地所有债务的最后受偿。同时,考虑到141宗烂尾地块市场价值差异较大,可能出现部分价值不高的地块,公开拍卖无人问津或公开拍卖所得无法完全补偿拆迁债务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市建立了专门的烂尾地处置补偿资金专用账户,将拍卖所得按受偿顺序分配后,剩余部分(含政府土地出让金)存入专用账户,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统筹用于解决其他市场价值不高的烂尾地块拆迁补偿遗留问题,在141宗烂尾地块被拆迁户拆迁补偿问题彻底解决前,土地出让金暂不参与受偿分配。这就意味着政府尽可能地将土地收益让利出来优先保障烂尾地被拆迁户的补偿款。
在广州烂尾地处置政策中,还有很多利民、便民和惠民措施,例如,政府出资修复房屋、市国土房管局免收被拆迁户房屋评估费、市国土房管局免费支持被拆迁户起诉、法院缓收诉讼费、案件优先受理和审理等等。也就是说,只有是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在面对被拆迁户时,政府和法院是能免的一定免,能让利的最大限度让,能加快办理的最快速办理。
2007年3月13日,受法院委托,市国土房管公开拍卖了海珠区江湾路、荔湾区龙津西路两宗烂尾地块,拍卖所得也是按照上述优先保障被拆迁户补偿、拍卖高出部分统筹优先解决全市烂尾地块拆迁补偿问题和政府土地出让金暂不参与受偿分配的思路进行分配。两地块顺利拍卖可解决694户、近1700人的拆迁补偿问题。至此,141宗烂尾地已全部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其中,66宗烂尾地块已落实处置方案,解决了10762户临迁户、30594人、约35亿元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分别占141宗烂尾地块临迁总户数的66.6%,总人数的62.4%,总拆迁债务的66%。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