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监理行为,建设厅目前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质量监理手册》。今后,凡纳入自治区强制监理范围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企业在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理时,都必须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质量监理手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作为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的重要资料。
摘自《新疆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