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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卫通报全国建设领域清欠情况和近期清欠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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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重要批示,以及刚刚闭幕的全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副总理曾培炎的指示,决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研究和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批示精神。1月27日,建设部具体分管清欠工作的副部长黄卫向首都新闻界通报了全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情况和近期清欠重点工作。

  1月25日,国务院召开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批示。温家宝在批示中强调:做好清欠工作关键靠法制。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部党组全体成员、总工程师、各司局负责人到会听取曾培炎副总理讲话。

  当晚,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副部长黄卫召集会议,学习温家宝总理批示和曾培炎副总理指示,研究下一步清欠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26日,再次核对2004年以后竣工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文件已向各地发出;各项工作正加紧推行。

  在新闻通气会上,黄卫说,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曾培炎副总理直接领导和指导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合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清欠取得明显成效。

  清理旧欠达到预定目标。截至1月19日,各地已偿付历史旧欠1834亿元,占总额的98.6%%。各地对未上网申报的2003年底前竣工拖欠项目也认真予以清理。至2006年10月8日,共发现未上网申报拖欠工程款125.39亿元,目前已解决99.22亿元。

  初步建立防止拖欠长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出台了19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各地出台相关文件62个,有效遏制了新欠发生。

  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明显好转,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对控制投资规模过度膨胀产生了明显作用。据对16省市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有505个资金不到位项目未批准立项,有358个项目未批准施工许可;近80%%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了“失信单位名录”,并据此进行了惩戒。

  清欠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清欠不仅解决了大量长期积累的历史旧欠,而且有力地扭转了曾经盛行一时的“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良风气,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帮助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氛围。

  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信用约束机制开始逐步建立并开始发挥作用,构建起“拖欠受罚,拖欠受损”的市场信用环境;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合同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成建制的建筑劳务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建筑业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也为不断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帮助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清欠工作开创了建设领域和谐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黄卫介绍了清欠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各级领导重视,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四个不动摇”原则,保证了全国清欠目标的实现。党中央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国务院先后八次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清欠工作,始终坚持由省级政府负全责,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地方政府带头偿还本级拖欠,帮助困难地区拖欠等措施。

  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工权益。建立各项维权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发展劳务企业,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形成了一整套保障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体系。据司法部统计,2004年到2006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74680件,受援助农民工共119504人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联动协作机制。2004年以来,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24次会议,先后5次组织了50多个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指导、督促清欠工作。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市场和行政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

  黄卫说,国务院部署了下一步清欠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巩固清欠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解决遗留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投资建设市场健康发展,逐步走上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正常轨道。

  全面完成剩余工程款旧欠清理工作,继续坚持省政府负总责,尽快把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的剩余拖欠清理偿还完毕。

  认真解决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的问题,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

  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总结交流各地清欠的好经验和做法,以改革投资建设体制为基础,以完善财经制度为中心,以健全信用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立起一套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法律保障的防止拖欠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拖欠问题。

  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工作。强化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法》,抓紧出台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条例,尽快颁布规范政府投资的行政性法规。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审判,加大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作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部将按照职责做好分管工作。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李秉仁主持了新闻通气会。

摘自:中国建设报